台籍首席仲裁員 謝啟大第一人
馨華網 www.xinhuanet.com.tw 2008.01.23 中國時報 王銘義/北京報導
大陸有關仲裁機構最近持續增聘具有法律專業背景的台籍人士擔任仲裁員,參與保障兩岸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仲裁業務。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日前並聘請來自台灣的謝啟大擔任執行仲裁業務的「首席仲裁員」,負責處理有關貿易仲裁案件的事務。
已在北京定居多年的謝啟大曾任立委、法官,具有多年法律實務與立法經驗,對兩岸法律制度與運作型態相當熟稔,她目前是大陸聘任的數十位台籍仲裁員中唯一的「首席仲裁員」。謝啟大說,大陸的仲裁制度具有終局的法律效力,應是目前解決投資紛爭的有效手段。
據大陸國台辦統計,自一九九八年至今,大陸已有十六家仲裁機構聘請四十八位台籍人士擔任仲裁員,這些仲裁機構包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和各主要城市的地區仲裁委員會。由於兩岸的仲裁裁決均可在對方得到認可和執行,使得仲裁成為司法裁決之外,最能有效解決紛爭的方式。
專責擔任經濟貿易仲裁的謝啟大表示,大陸的仲裁制度是解決平等主體之間民商事糾紛的重要手段,並具有專業、成本低等效益,獲得台商企業普遍認同,也有越來越多台籍法律人士有意前往大陸從事仲裁工作,這些趨勢應有助於兩岸經貿交流的穩定發展。
對於台商赴大陸投資如何保障企業的投資權益,謝啟大建議,台資企業與大陸合資對象簽訂投資合同或相關合約時,應將仲裁條款明列在合約,並且應明確指定經濟貿易仲裁機構,或地區仲裁機構,此舉可以備而不用,但未來如果發生民商事紛爭,即可利用仲裁方式有效保障權益。(候鳥e人) |